安全生产三违


“三违”概览

“三违”是以下行为的简称:

  1. 违章指挥
  2. 违规作业
  3. 违反劳动纪律

一、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中负责生产经营的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具体表现包括:
未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
使用未经培训或未经资质认证的人员进行作业
在未解决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指挥作业
发现违章行为不进行制止
二、违规作业
违规作业是指工人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作业的行为。具体表现包括:
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不遵守操作规程
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
三、违反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规定的行为规范,具体表现包括:
不履行劳动合同和违反约定责任
不遵守考勤、休假、生产、工作纪律
不遵守奖惩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 对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描述的优化建议
为了使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描述更加清晰、简洁,建议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修改:
1. 分类优化:
建议将原有的三类违章行为(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指挥)进一步细化,例如:
个人安全行为: 包括未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等。
设备操作: 包括设备带病运行、未经检修启用设备等。
特殊作业: 包括无证操作特种设备、违规进行动火作业等。
作业票证: 包括无证作业、票证信息不全等。
环境管理: 包括现场杂乱、消防通道堵塞等。
劳动纪律: 包括迟到早退、脱岗离岗等。
指挥管理: 包括违章指挥、指令不明确等。
2. 描述精炼:
将类似条目合并,避免重复表述。
使用简洁语言,避免冗余词汇。
突出违章行为的关键信息,例如:
原文:“5.3、在未泄压的情况下进行拆卸法兰、阀门。”
修改后:“5.3 未泄压拆卸法兰、阀门。”
3. 格式规范:
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
使用相同的句式描述违章行为,例如:
"未经XXX进行XXX"
"XXX时,未XXX"
修改后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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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安全行为

1.1 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1.2 在有毒、粉尘等场所进餐、饮水。
1.3 随意穿越警戒区域。
1.4 发现隐患未及时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5 车辆行驶中,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1.6 乘坐非载人车辆。

二、设备操作

2.1 设备带病运行、使用报废设备。
2.2 未经检修或检修不合格的设备投入使用。
2.3 停机检修未切断电源、水源等,未释放残余能量。
2.4 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运动部件。
2.5 用手代替工具操作设备。
2.6 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设备。

三、特殊作业

3.1 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
3.2 未办理相关作业票证进行动火、高处、受限空间、吊装等特殊作业。
3.3 动火作业未清除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
3.4 检修电气设备未停电、验电、接地。
3.5 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非防爆电器、工具。

......

请注意: 以上仅为部分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有条目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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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指挥性违章

  1. 安排不具备安全资格的员工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2. 组织生产过程中,没有进行工作交底、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也没有创造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3. 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 对职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提出的反装置性违章措施置之不理,不组织进行消除。

  5. 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6. 决定设备带病运行或超负荷运行,但没有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导致职工冒险作业。

  7. 未按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须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8. 对作业场所的危险源辨识不清,仍然指令人员进行操作。

  9. 未及时为职业禁忌症者调换工种。

  10. 发布其他违反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

  11. 在装置未达到开车条件的情况下,就下令开车。

NO.4 劳动防护性违章

  1. 在生产现场穿着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时穿着硬底鞋,电气作业时未穿绝缘鞋。

  2. 在生产现场穿着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佩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他不安全的着装。进入岗位未穿戴工作服。

  3. 在厂区内未佩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时未系帽带,或出现坐、压安全帽的行为。

  4. 留着超过颈根的长发、披发或发辫,但进入现场时未戴安全帽或未将头发置于安全帽内。

  5. 工作时存在颗粒物或液体飞溅的风险,但未佩戴护目镜或面罩。

  6.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着化纤服装进行操作。

  7. 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挂绳过长。

  8. 进行有毒有害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防护面具或耳塞。

   8.1 酸碱作业时,未佩戴防护眼镜、防化服、乳胶手套。

   8.2 劳务工在操作、搬运、装卸氯化钡等有毒物品过程中,未佩戴防毒口罩、连体服、乳胶手套、防护眼镜。

   8.3 进行碱液打比重操作时,未佩戴橡胶手套和眼镜。

   8.4 取样时未佩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8.5 进入转化区域未佩戴3M防毒口罩。

   8.6 配料岗位人员在配置引发剂时未佩戴防毒口罩。

   8.7 酸碱滴定时未佩戴防护眼镜。

  9. 进行电气作业时,未穿绝缘鞋、戴手套,也未使用验电笔。使用绝缘等级不够的螺丝刀、钳子等工具。

  10. 在烧碱车间降膜调节刮刀时,存在碱尘飞溅的风险,但未佩戴护目镜和口罩。

  11. 在烧碱车间片碱班岗位印袋子批号时,未佩戴口罩。

  12. 在烧碱车间片碱班岗位接料、绑袋子时,防护袖套未放置于胶手套外。

  13. 在烧碱车间片碱班岗位接料、绑袋子时,裤边未放置于胶靴内。

  14. 在烧碱车间片碱班岗位码垛时,将工作服袖子掀起,导致胳臂皮肤裸露在外。

  15. 在噪音超标场所作业时,未佩戴耳塞。

  16. 在粉尘区域作业时,未佩戴防尘口罩。

  17. 在产生汞区域(转化、合成、压缩区域)进行作业活动时,未佩戴防汞口罩。

  18. 操作烘箱、马弗炉等高温设备时,未佩戴防高温手套。

  19. 装卸工在装卸片碱时未佩戴安全带,车辆司机在揭、盖篷布时未佩戴安全带。

  20. 对特种车辆进行检查、加注电水时,未佩戴防护眼镜。

NO.5 装置性违章

  1. 安全防护装置不全、存在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2. 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3. 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4. 生产、施工场地的环境不良。

  5. 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6.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或质量不良。

  7.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的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8. 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

  9. 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

  10. 泵的盘泵标识缺失或损坏。

  11. 危险化学品阀门、法兰等密封点没有安装防护罩。

  12. 危废库房、油品库房的消防器材缺失或损坏。

  13. 管线上的介质标识缺失或不全。

  14. 危废库房、油品库房未上锁。

  15. 行车手柄存放时未上锁。

  16. 物品占用消防井或消防通道。

  17. 机泵联轴器处没有安装防护罩。

  18. 机泵没有接地线。

  19. 电源箱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

NO.6 人员出入、厂内交通性违章

  1. 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或上下班未出示证件。

  2. 未按上下班路线靠右行走。

  3. 随意携带未成年人、陌生人进入生产厂区。

  4. 机动车辆未按指定路线在厂区内行驶,车辆没有通行证和阻火器就进入禁火区。

  5. 人员无证无令驾驶车辆。

  6. 司机酒后驾驶车辆、超速行驶、空挡溜车。

  7. 车辆带病行驶、超载行驶、人货混装行驶。

  8. 骑自行车、电动车载人,双手离把骑车,在厂内超速行驶、飙车。

  9. 车辆转弯时未打转向灯。

  10. 无关人员横穿叉车专用通道,人员随意穿越人车分离护栏。

  11. 车辆在厂区内逆向行驶。

NO.7 管理性违章行为

  1. 未按要求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 未能及时制定、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导致安全生产工作无章可循或与实际情况不符。

  3. 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或其他急需解决的问题,未及时进行研究、改进和解决。

  4. 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及时进行研究、答复和提供协助。

  5. 对违章行为未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