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口指示灯_安全出口指示牌安装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是由多种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旨在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必要的照明与指示。在民用建筑中,依据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1条,对需设疏散照明的部位做出了明确规定。
依据过往的规范,如JGJ333-2014《会展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9.4.2条和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特大型、大型会展建筑应采用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以往的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在紧急状态下存在滞后、断电等问题,而传统固定方向式指示灯与安全出口标志在火灾时可能引导人员误入危险区域。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出现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它通过实时监测应急指示灯的安全性能,能在火灾发生时有效指导人群及时疏散撤离。
一、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新规解读
现行规范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中明确了集中控制系统的要求。该系统能根据火灾发生、发展及蔓延情况预设逻辑和时序控制灯具的光源应急点亮,为人员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提供必要的照度条件和正确的指示导引信息。
集中控制的应急照明控制器能实时监测其所配接灯具、电源等的工作状态,及时提示维护,确保系统在紧急情况下可靠动作。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优先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二、集中电源型系统的优势
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由控制器、集中电源、疏散指示灯具等组成。该系统相较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线路更简洁,维护更便捷,且电池寿命更长,保证了连续供电时间,降低了电池更换频率。对于高层建筑等要求较高的场所,采用集中电源型产品更能满足建规的相关要求。
三、系统构成与功能
(1)设备构成
1) 应急照明控制器是系统的“大脑”,与FAS(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智能控制指示灯的开关。2)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为灯具供电,保证系统正常工作。3) 消防应急灯具包括照明灯和标志灯,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照明与标志。
(2) 系统功能
1) 联动报警:自动接收火灾报警系统的信息,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2) 系统监控:实时监测系统内部组件的工作状态。3) 故障报警:当系统出现故障时,及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4) 自检功能:定期自检消除隐患。
四、施工与安装
(1) 施工前应具备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技术资料、预埋件与预留孔洞的检查等条件。
(2) 安装时应符合规定,如设备安装牢固、进线方式、接地牢固等。
(3) 标志灯的安装应保证其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方向指示正确。地面标志灯应安装在走道中心位置,并与地面平行。
(4) 照明灯宜安装在顶棚上,当条件限制时,可安装在走道侧面墙上,但需满足一定的高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