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的意思_为人师者的三个境界


侯平

四川大学

第一重境界,是教授知识。自古以来,教师的基本职责便是传授知识。自唐代韩愈提出“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的理念后,传授知识已然成为教师的天职。在文化中,教师们不仅希望学生学有所成,更期待学生能够超越自己,展现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博大胸怀。

当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积累了大量的书本知识,赢得了“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美誉时,这仅仅只是踏入了教育的初级阶段。

第二重境界,是启发疑问。俗话说:“读书不必全信书,全信书则不如无书。”这里所指的不是完全不相信书本,而是鼓励人们在读书时能够独立思考,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当读书达到这种境界时,知识才有了增值的可能,创新性的思维成果方能得以诞生。

从已知中探寻未知和提出有见地的疑问,其难度远超过学习新知识。这需要学生们具备吃苦的精神,并从思维的内容、形式等方面突破“第一境界”的思维模式。如运用“发散性思维”、“逆向思维”、“辩证思维”等思维方式,都是对常规思维的拓展。

教师提高学生发现问题能力和改变他们思维方式的任务艰巨,通常需依赖学生自学能力和研究能力的自然提升。教师若想在传授知识的又能引导学生发现“于无疑处见有疑”,则需达到更高的教育层次。

近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传授学习方法对于提高自学能力的重要性,因此学习方法成了“第二境界”的主要内容。教师教授方法的途径多种多样,包括示范、讨论、对比以及冥思苦想等。

第三重境界,是完善人格教育。教育家叶圣陶曾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这里的“真人”,从某种程度上说,指的是具有理智的“明白人”。

历史故事《列子·汤问》中薛谭学歌的故事提醒我们,今天一些大学生在学习了一点书本知识后便开始自满,他们骄傲自大、学习松懈、不尊重教师。若这些学生不尽快完善自己的人格教育,便难以成为真正的“明白人”。

要解决“不明白”的问题并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关键在于加强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品质的教育培养。当前,高校正在加强三观教育、国情教育以及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这些都是加强学习者非智力因素自我教育的有效途径。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非智力因素品质的培养是一个终身教育的过程,是长期改造世界观的工作。

上述“教育三境界”虽各有特殊规律和内在程序,但它们之间的联系却是紧密的。例如,在教育的初级阶段,教师便可以有意识地结合传授知识和引导做人。

优秀的教师可以使学生获得知识,好的教师则能帮助学生提高自学能力,而教育家则能引导学生不断完善人格和追求真理。若教育能达到这三个境界的共融与共出,那么“天下桃李,皆在师门”的赞誉便非教师莫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