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从网上买东西_网上购物的常见问题


在交易市场里,有时不乏某些不当的商业行为存在。以其中三种较为常见的类型为例,我们将进行详细说明与法律认定。——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与规范。

类型一:欺诈行为
举例与说明:商家在销售过程中隐瞒了涉案商品的真实情况,进行虚假陈述,甚至以旧充新,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了消费决策。
法律认定: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民事活动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决策的行为。若商家存在上述行为,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为欺诈行为,商家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类型二:七天无理由退货
举例与说明:除了部分特殊商品外,大部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商品,消费者都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
法律认定:我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五条赋予了消费者在一定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的,并要求经营者承担接受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义务。这旨在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并增强其消费信心。为了平衡销售者的利益,该条款也规定了部分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情况,如定作、鲜活易腐等商品。

类型三: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
举例与说明:在商品销售页面或广告现的“排除管辖权”、“签收即认可”、“售出概不负责”等条款,都是商家单方面制定的、排除或限制消费者、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
法律认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此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它们不得作为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约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