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是哪几年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最新修订,自2025年1月1日起,将增设两天的全体公民共同假日,具体为春节和劳动节各增一天假期。此次调整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放假调休原则,确保节假日安排更加合理。
以下为各重要节日的放假安排:
一、元旦:元旦当日(1月1日)为周三,将按规定进行一日放假,不调休。
二、春节:春节假期将由农历除夕开始,持续至农历正月初七,共计8天。具体调休安排为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1月26日(周日)和2月8日(周六)需上班。
三、清明节:清明节假期为4月4日至6日,共计3天,期间周五至周日均可放假。
四、劳动节:劳动节假期将从5月1日(周四)开始调休,至5日(周一)结束,共计5天。其中4月27日(周日)需上班。
五、端午节和中秋节:端午节假期为5月31日至6月2日,共计3天;而中秋节与国庆节合并放假,从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共放假8天。期间9月28日(周日)和10月11日(周六)需上班。
对于上述节假日,各地各部门需做好值班安排,并确保安全、保卫及防控等工作得到有效执行。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应按规定及告并妥善处理,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假期。
关于职工年休假的相关事项,依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即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无论是同一单位还是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均计算在内。年休假的具体天数根据工作年限而定,最长可达15天。对于年休假的安排,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可集中安排或分段安排年休假,但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需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