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港杂费收费标准
何为港杂费(PSC)及港口附加费?
港杂费是指在港口作业时产生的币费用。这些费用涵盖了报关、换单、码头操作费(THC)、港口费、提货重箱、回空以及掏箱等各项服务费用。
通常情况下,与出口业务相似,港杂费是可以被包干的。在进口业务中可能会遇到一些不可预见的费用。例如,由于报关延误或其他延迟导致的集装箱滞留费用,以及因查验而产生的转栈、堆存等额外费用。虽然这些情况在出口时并不常见,但在进口业务中却时有发生。
以下是各类进口业务的费用详情:
一、空运进口费用(以重量为基础计费):
100公斤以下:报关费120元,劳务费65元,运输费180元,制单费50元。超过100公斤的部分,每公斤加收0.57元。
对于仓储、预录入、铲车以及搬运费等,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
二、空运出口费用(以重量为基础计费):
基础费用与进口100公斤以下相同,而超过部分将增加订舱手续费和装板费用。
市内的拉货服务不收取运输费用,而市外则根据吨数和公里数计算运费。
三、货柜监管货物运输费用:
若一个2.5吨的货柜由北京监管转运至另一监管地,其起价费用为1500元。运输距离超过200公里后,将根据货物的实际重量和公里数计算额外的费用,每吨公里的费用为3.5元。
四、海运进口散货费用(以体积为基础计费):
对于体积小于5M³的海运进口散货,报关费为200元,劳务费为650元,运输费为1250元。
对于体积超过5M³的散货,每增加1M³将加收150元的费用。
五、海运进口集装箱货物费用:
对于使用40英尺集装箱的货物,运输费用为2400元;使用20英尺集装箱的货物,运输费用为1400元。
报关费为200元;录入费每四项为20元;转关报关费因新港监管转运至货流中心而产生;靠台费对于20英尺集装箱为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