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就被调岗还要去吗
在猎头行业的纷繁变幻中,某位同行不免有了些许的遭遇与感叹。
情况是这样的,Offer在周五顺利发出了。但周一的早晨,一份体检报告成了入职的敲门砖。满怀期待的Henry,于周一早上进行了体检,无奈报告结果需要下午才能得知。于是,他只好暂时进行其他事务,等待结果的通知。
等待他的却是一个令人失望的消息。下午时分,HR的电话打破了原本的宁静。电话中,HR告知Henry,公司因内部调整,需要取消先前所发出的岗位的录用决定。这样的结果令Henry十分意外。
对于Henry而言,这个offer的取得并不容易。在猎头市场日渐萎缩的背景下,他选择暂时离开这个行业,重新准备简历并投递至甲方岗位。由于对公司的期望和薪资要求并不高,他很快就得到了这个offer的认可,并约定下周一正式入职。
面对这样的毁约情况,Henry自然无法接受。他为了这个offer,已经拒绝了其他所有的机会。于是,他决定引用民中的相关条款,希望公司能够给予相应的赔偿。
HR却给出了不同的解读。他们认为,由于Henry目前是离职状态,所以并不属于因公司的offer导致其离职的情况,因此不存在赔偿的可能。如果Henry还在职的话,其简历没有体现出相应经历,便被视为简历,公司同样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最终,这个问题被HR交给了公司负责人来处理。面对这样的反馈和结果,Henry感到十分困惑和无奈。那么,大家认为公司这样的毁约行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