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2025新规全文
食品安全与保质期的认知
食品保质期是生产商对产品质量的承诺期限,在这一特定储存条件下(如冷藏、避光等),食品能保持其安全性及感官品质。这一期间内,食品的品质、营养和安全性都得到了保障。需要明确的是,保质期并非食品变质的唯一界限。
根据相关标准,预包装食品如罐头、饼干等必须明确标注保质期,但新鲜蔬果、现制现售食品等则无需强制标注。对于具有天然抑菌特性的食品,如酒精度超过10%的酒类、食醋、盐、糖、蜂蜜等,可以豁免标注保质期。
近期颁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新增了“保质期到期日”和“消费保存期”两项标准。其中,“保质期到期日”让消费者能直接了解到食品的到期时间,如“保质期至2025年11月14日”。而“消费保存期”则鼓励企业自愿标注,指食品开封后仍可安全食用的期限。这一新规还要求日期标注更加清晰,采用白底黑字、年/月/日的顺序,以避免字体模糊或位置隐蔽。
针对不同食品类型的保质期,长保质期食品如坚果、罐头等,过期一天通常仍可安全食用。这类食品经过高温杀菌或干燥处理,微生物难以繁殖,但风味可能会有所下降。而短保质期食品如鲜奶、生鲜肉类等,过期后风险较高,需特别注意。对于中间类食品,如冷藏酸奶、脂的巧克力等,则需要谨慎判断。
在判断食品是否可食用时,消费者可以采取一些自检方法。首先是感官判断,观察食品的颜色、气味、质地等,若出现异常应立即丢弃。其次要核查储存条件,未按标签要求储存的食品即使未过期也可能已经变质。
关于食品保质期存在一些常见误区。例如,并非所有食品都必须标注保质期,一些具有天然抑菌性的食品就可以不用标注。同样地,保质期的长短并不完全取决于剂的添加量,而是与食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条件更为相关。开封后的食品保质期会大大缩短,需要特别注意。还有误区认为冷冻食品可以永久保存,实际上脂肪仍会氧化,长时间冷冻的肉类营养价值会下降。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延长食品的保存期限,消费者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分装与密封大包装食品、控制储存温度、避免交叉污染等。对于临期食品的利用也是一门学问,可以优先食用或用于烹饪。
根据《食品安全法》,商家不得销售过期食品,但个人食用过期食品并不违法。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微生物检测合格,过期食品仍可能因成分变化存在健康风险。企业和消费者都应重视保质期的规定和管理。
保质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参考但非绝对。科学储存、理性判断既能减少食物浪费又能守护健康。随着食品安全管理的不断进步,未来的将更加注重环保与实效并举。让我们用知识餐桌让每一口食物都安全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