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在海南省的春风中,一份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新通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XX月XX日发布的信息,该局已对离职提取业务的办理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
根据通知内容,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缴存职工,若符合以一条件,均可申请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对于非本省户籍的缴存职工,当他们在本省停缴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六个月以上,且确认未在其他省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可申请离职提取。
二、对于本省户籍的缴存职工,原先需要停缴满24个月以上才能申请离职提取,但经过此次优化调整后,时间限制缩短为停缴满12个月以上即可申请。这一改变大大提升了本省户籍职工办理离职提取业务的便利性。
值得一提的是,海南省对于离职提取业务实行承诺制。当受理审批时能够共享到缴存职工的户籍信息时,只需签署承诺书,便可按“零材料”申请办理。而若无法共享到户籍信息,则需要缴存职工签署承诺书并提交《户口簿》进行申请办理。
管理局特别强调,缴存职工在申请办理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规定。对于通过虚假承诺、申请材料等违规手段提取的,一经查实,将要求全额退回所提资金,并根据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的相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
此次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优化调整措施,不仅提高了办理离职提取业务的效率,也提升了职工的满意度和体验感。这体现了海南省对于改善民生、优化服务的不懈努力。
这一新将有助于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职工,促进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我们期待着更多的利好在未来继续,为海南的住房公积累和管理带来更多的活力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