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单位门面要收回
对于此事,我认为收购商铺应该尊重每个业主的意愿。虽然大多数业主可能同意回购,但公平合理的收购价格是必须遵守的原则。金笋公司作为商铺的管理者,无权要求业主必须出让商铺。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如用高音喇叭喊关闭口号、堆垃圾、拆门窗等商铺业主无法经营,已经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角度看,商铺业主依法取得物业所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合法财产。金笋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未到期限就终止,拒绝归还商铺并采取不当行为,严重侵犯了业主的物权和商铺的对外经营权。我律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全面的支配权,任何或个人不得侵犯其合法财产。
金笋公司在未与商铺业主签订一对一的回购协议之前,应该尊重业主的进行讨价还价。在收购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公利,双方达成协议并办理合法手续。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回购程序就不应继续进行。任何形式的强制收购都是违法的。
尽管金笋公司具有国有背景,但它仍然只是企业,不应该动用公共权力业主出售。对于这种情况,有关部门在处理民生与问题时应该更加慎重,时刻以民为本的原则为准则,避免为一时的利益而损害整个城市的形象。应该尊重每一位业主的产权和意愿,采取合法、合理、公正的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