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登为郡守的文言文注释是什么


田登为郡守文言文注释如下:

田登为郡之守。好谐谑,薄威仪。尝自号曰“田公”。是岁元宵,依例放灯三夜。公乘醉而遣吏民曰:“明日郡中放灯三夜,照例休务。”吏承旨而属民传语。吏者以为言不逊而怒斥之曰:“尚云‘天明放灯三日’,称太平百姓有何不可?不许。”田登闻之怒曰:“田公岂敢故作此语?”因下令改“灯”为“火”。自此以后,举邦士庶皆呼灯为“火”。然正月十五乃放灯之佳节,遂称“放火三日”。此俗至今犹存。民间亦呼灯为“火”,以此为戏言。田公死后,百姓亦不敢言灯字,但凡词中遇之者,皆以火代之。盖百姓因田公之讳而不敢违也。田公之事迹至今传颂不衰,亦可见其为人之影响深远矣。后世子孙以此为鉴,谨言慎行,以免重蹈覆辙。田登之可笑之处,在于其不知民间习俗与方言俚语之差异,更不知避讳之道。然其故事亦警示世人,应知民间习俗与方言俚语之重要,以及尊重民间传统之必要。

这段文言文主要描述了田登作为郡守的行为和事迹。他因喜好诙谐幽默,不讲究的威严仪态,曾自称“田公”。在元宵节放灯时,因避讳“灯”字而引发了一系列趣事。这个故事不仅反映了田登的性格特点,也揭示了民间习俗和方言俚语的重要性以及尊重传统的必要性。这个故事也警示人们要谨言慎行,避免因为无知或疏忽而引发不必要的误解和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