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霜有用吗,有依据吗

一、安全隔离设施
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 技术要求》(JT/T 1240-2019)第 8.6条规定,防护隔离设施的护围门应具备锁止装置,以便在驾驶员遇到身体不适等紧急情况时能从外部打开。《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58-2009)第 4.12.6条明确要求,氧气气源设备的周围必须设立隔离区域,只有氧气供应商操作人员或供水厂专职操作人员才有权进入,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及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 19041-2003)第 11.1条强调,及化生产厂房必须与生活区域及办公室严格隔离。
二、防爆保护
针对防爆环境,应参照《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1-2010)的相关规定。其中,第 6.5条指出,如果外壳的防护等级取决于结合处的衬垫,那么在进行安装或维护时,衬垫应牢固粘附或固定在配合面之一上,以避免丢失、损坏或错误安装。针对涂装工程的安全设施,《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 5201-2007)第 8.1条明确规定,涂装作业场所的电气安全必须满足整体防爆要求,所有电机、电器、照明、线路、开关、接头等都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标准,严禁随意接拉临时电线。
三、临边安全防护
在进行高处作业的临边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0-2016)的相关规定。其中,4.1.1条规定,当坠落高度基准面达到2m及以上时,临空一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进行封闭。4.1.2条还规定,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也应安装防护栏杆,以确保安全。
四、管道保护设施
在安装电子工业纯水系统时,应参照《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与验收规范》(GB 51035-2014)的相关标准。其中,第 4.8.13条要求,PVDF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填充柔性材料以进行隔离。
五、实验区防护措施
在进行机械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计时,应依据《机械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1155-2016)的相关要求。其中,第 4.2.21条规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区必须设立隔离和防护设施,以确保试验过程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