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面积计算规则的规范 覆土深度


绿化面积计算规则的规范 覆土深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对于用地的需求日趋严格。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结合城市绿地的建设,地下停车场、污水处理站等复合型设施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考量。针对这一情况,石家庄市园林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参考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经过多次研讨,提出了城市绿地地下空间管理的明确标准。

最近,石家庄市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强化城市绿地地下空间管理的通知》,将相关规范细化为“十条意见”。该通知强调,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必须遵循相关规划,并且原则上不应占用城市绿地。对于城市绿地的地下空间开发,有着严格的面积限制和使用规定。例如,绿地(不包括附属绿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不得进行地下空间开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其开发的地下空间面积也不得超过绿地面积的30%。公园绿地的地下空间顶层距离地面的覆土厚度必须达到或超过3米。对于附属绿地的地下空间,如果顶层距离地面的覆土厚度达到或超过3米,其绿化面积可以计入绿化指标;若介于1.5至3米之间,绿化面积则按50%计算;低于1.5米的则不计入。

该通知还特别强调了在开发现状城市绿地地下空间时,应采用如暗挖等施工技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绿地的。主要施工区域应控制在其基本需求范围内,不宜过大。在施工结束后,所占用的绿地必须按照园林部门的审批方案进行恢复,并通过园林部门的验收。城市绿地地下空间的顶层应配备有效的排水系统,并应采用具有耐根穿刺性能的防水材料以防止水分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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