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清零行动”(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石楼县还没有房产证的速看)

为了贯彻以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我们坚决执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任务,针对不动产“登记难”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我们采取紧急措施,推进不动产登记“清零行动”,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的统一指示,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
一、行动范围详述
1. 涉及2016年12月31日前已使用或启动但未完成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各类住房及办公、经营、生产性用房。
2. 涵盖2016年12月31日后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齐全、税费已缴清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
3. 不包括范围: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非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权属不清或存在纠纷的土地和房屋、违反规划需拆除的、无法通过消防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已公告征收或拆迁范围的房屋、税费未缴清的房屋以及未达到销售合同中承诺给购房群众的不动产登记时限的房屋。
4. 已列入“两违”处置名单的建设项目仍按照相应程序处理。
二、行动目标
我们的目标是到2022年底前,完成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上齐全、产权清晰、费用缴清的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工作,让每一户都能拿到不动产权。
三、申请主体
对于有建设单位或继承单位的,由它们作为申请主体。若建设单位不存在或没有继承单位,县将结合实际情况,指定乡镇或社区居委会,或允许购房人直接办理等多种方式进行申请。
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或个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房屋建成投入使用的时间、批准的用途和实际用途,以及土地、规划等相关批准文件。
这本小小的,关乎万千家庭的心弦。确权颁证不仅对有益,更对民众有利。石楼县正在按照工作流程图,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的遗留问题。
来源:石楼县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