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投机倒把谁管着啊?
在60年代的特定历史背景下,“投机倒把”行为是被严格禁止和打击的。当时,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社会物资的生产、流通和分配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任何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从事非法买卖活动的行为,都被视为“投机倒把”。
对于“投机倒把”的监管,主要是由以下几个部门负责:
首先,公安部门承担着主要的打击和查处职责。公安机关会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关于打击投机倒把犯罪活动指示》等,对涉嫌“投机倒把”的个人和团伙进行调查、逮捕和审判。
其次,商业部门和供销合作社也负有重要的监管责任。这些部门负责国家物资的统一调配和供应,他们会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投机行为。
此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参与了对“投机倒把”活动的监管。他们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对市场经营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并对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
最后,各级党委和政府也高度重视对“投机倒把”活动的打击。他们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和举报。
总的来说,60年代对“投机倒把”的监管是一个多部门、多层次、全方位的体系,旨在维护计划经济秩序,保障市场稳定和社会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