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动手打人怎么判?法律有话说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判断是否构成“先动手打人”并据此进行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殴打他人”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后动手才构成违法。因此,即使先动手打人,只要行为符合法律所定义的殴打或伤害行为,同样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情节严重,例如造成了对方轻伤以上后果,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造成重伤,刑罚将更为严重。因此,无论谁先动手,只要行为具有攻击性和伤害性,并达到一定的法律标准,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维护社会秩序,而不是区分谁先动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