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吊装作业十不吊:十项铁律保安全,吊装作业有保障
一、超负荷或重量不明不吊
坚决不吊超负荷的物体,对于重量不明的物体,必须先明确其重量再行吊装。这是为了防止吊装过程中因超载而导致的设备损坏或安全。
二、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确保与指挥人员的沟通畅通,对于指挥信号不明确的情况,应暂停作业,明确指挥信号后再进行吊装。
三、捆绑不牢或不稳不吊
对于捆绑不牢或不稳的物体,不能贸然进行吊装。必须重新进行捆绑,确保物体在吊装过程中的稳定性。
四、重物上有人不吊
在重物上有人时,绝对不能进行吊装。必须确保重物上无人且所有人员安全撤离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五、安全装置不齐全、动作不灵活或不灵敏不吊
对于行车或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其齐全、动作灵活且灵敏。如发现安全装置存在问题,应及时修复,否则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六、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对于埋在地下的物体,必须先进行挖掘,确保物体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后,方可进行吊装。
七、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在光线阴暗或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吊装作业。确保作业区域光线充足、视线清晰,以确保作业安全。
八、斜拉重物不吊
在吊装过程中,应确保物体的垂直吊装,避免斜拉重物。斜拉重物可能导致设备损坏或发生。
九、带棱角或易滑物体无防护措施不吊
对于带棱角或易滑的物体,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如增加防护垫等,以确保吊装过程中的安全性。
十、大雾天视线不清视线不好或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时不吊
在大雾天气或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以及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吊装作业。恶劣的天气条件可能导致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为了确保安全,必须在天气条件良好时再进行吊装作业。
“十不吊”原则是行车吊装作业中的铁律,必须严格遵守。只有确保安全,才能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让我们共同遵守这些原则,为吊装作业的安全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