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申请材料清单,照着准备一次通过


重庆公租房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一、共性资料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3. 婚姻状况相关证明:已婚的,出具结婚证;离异的,出具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书;未婚、丧偶、未再婚的,提供相关证明;

4.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由社区居委会出具);

5. 学籍证明(就读学校学籍或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等);

6. 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

7. 其他相关、票据等。

二、个性资料

1. 申请人及配偶为外来务工人员的,还应提供:

- 劳动合同;

- 社保参保证明(或经人社(社保)局盖章的《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参缴情况证明》);

- 工资卡(银行对账单)等工资收入证明。

2. 申请人及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还应提供:

- 营业执照;

- 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申报表及完税证明或缴税银行流水);

- 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

3. 申请人及配偶为企业的,还应提供: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信息查询记录);

- 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申报表及完税证明或缴税银行流水);

- 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

4. 申请人及配偶为、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的,还应提供:

- ;

- 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

5. 申请人子女未满18周岁的,无需准备相关资料,但应在共性资料的基础上增加监护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6.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还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7.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还应提供残疾人证。

三、其他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书面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无误后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2. 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成员情况表》(含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并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诚信承诺书》。

为了确保申请能够顺利通过,建议您在准备材料时,仔细检查每一项资料,确保真实有效、完整无误。注意材料的格式和装订方式,确保符合申请要求。

在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如果审核通过,您将有机会获得公租房的租住资格。如果审核未通过,您可以根据审核结果,了解未通过的原因,并针对性地准备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申请。

祝您申请顺利,早日获得公租房的租住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