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人均面积计算


一、征收对象

上海市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为在上海市范围内拥有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收范围

1.自有住房:指个人拥有的住宅、别墅、公寓等自用房地产。

2.出租住房:指个人或单位出租给他人使用的住宅、别墅、公寓等房地产。

3.商业房地产:指个人或单位拥有的商业用途房地产,如商铺、办公楼、厂房等。

4.工业房地产:指个人或单位拥有的工业用途房地产,如厂房、仓库等。

5.其他房地产:指上述未列明的其他房地产。

三、征收标准

1.计税依据: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地产的评估价值。评估价值由上海市地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税率:上海市房地产税的税率为1.2%。

3.起征点:上海市房地产税的起征点为每平方米1000元。

四、人均面积计算

1.自有住房:以家庭为单位计算人均面积。家庭人均面积=自有住房面积÷家庭成员人数。

2.出租住房:以出租人为单位计算人均面积。人均面积=出租住房面积÷出租人人数。

3.商业房地产、工业房地产:以房地产所有权人为单位计算人均面积。人均面积=房地产面积÷所有权人人数。

五、税收优惠

1.个人自有住房:对于个人自有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1)拥有自有住房的家庭,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免征房地产税;

(2)人均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按照超过部分的评估价值征收房地产税。

2.出租住房:对于出租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1)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不超过市场租金水平的,免征房地产税;

(2)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超过市场租金水平的,按照超过部分的租金收入征收房地产税。

3.其他房地产:对于商业房地产、工业房地产等,按照以下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1)符合产业、具有特殊用途的房地产,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2)符合上海市地方规定的其他条件,可以申请减免房地产税。

六、征收程序

1.人应当在房地产税征收期限内,向上海市地方申报缴纳房地产税。

2.上海市地方对人申报的房地产税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予以征收。

3.人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房地产税的,上海市地方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追缴欠税。

上海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是根据上海市地方发布的《上海市房地产税征收管理办法》来执行的。征收对象包括自有住房、出租住房、商业房地产、工业房地产等。征收标准包括计税依据、税率和起征点。人均面积计算以家庭、出租人、所有权人等为单位进行。上海市还针对个人自有住房、出租住房等给予了税收优惠。人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房地产税,未按规定申报的将依法追缴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