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接触的一切食物都要丢弃吗?权威指南及处理原则
一、权威指南
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限量》(GB 2763-2016)规定,食品在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过程中,如与洪水接触,应立即进行检验,如发现食品受到污染,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发现食品受到洪水污染,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处理原则
1. 视情况而定:对于洪水接触的食物,是否丢弃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情况应立即丢弃:
(1)食品包装破损、变形,无法保证食品卫生;
(2)食品表面有明显的霉变、异味、变色等现象;
(3)食品受到洪水浸泡时间较长,无法确定其安全性;
(4)食品来源不明,无法追溯其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
2. 检验合格后可食用:对于以下情况,经检验合格后可食用:
(1)食品包装完好,未受洪水浸泡;
(2)食品表面无霉变、异味、变色等现象;
(3)食品来源明确,可追溯其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
3. 清洗消毒:对于以下情况,可先进行清洗消毒后食用:
(1)食品包装完好,但表面有少量水渍;
(2)食品表面有轻微霉变、异味、变色等现象,但经清洗消毒后可消除。
三、具体操作步骤
1. 检查食品: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好,表面是否有霉变、异味、变色等现象。
2. 清洗消毒:对于需要清洗消毒的食品,使用清水、洗涤剂等清洗,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对于有异味、变色的食品,可使用食醋、白酒等消毒。
3. 检验:将清洗消毒后的食品送检,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 食用:检验合格后,可放心食用。
洪水接触的食物是否丢弃,应根据权威指南及处理原则进行判断。在确保食品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合理处理洪水接触的食物,保障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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