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和做为的区别_古代汉语的规范用法


在《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中,关于“的”、“得”、“地”三个结构助词的解释颇为详细。在三者中,“的”字的应用可谓最为多样,也是最复杂的一个。它可置身于两个词语或词组之间,用以标明前一个词或词组是修饰后一个词的定语,如“温暖的阳光”,或表示所属关系,如“鳄鱼的眼泪”。“的”还可以跟在动词后,表明动作的执行者、时间、地点、方式等,例如“是我做的饭”、“昨天我六点下的班”、“他乘飞机前往北京”。它也可置于陈述句末尾以示肯定,如“这件事我是知晓的”。更进一步,“的”还能指代某一类人或物,如“打扫卫生的工人”、“美味的食物”等。

相较之下,“得”字的用法显得较为简洁。它主要置于动词之后,用以表示可能性,即能否进行某项活动,其后可加描绘或说明的补语,如“办得成”、“看得见”,亦可不加,如“认得”、“说不得”等。“得”还可置于动词或形容词后,接上表示结果或程度的词汇,用以描述某种状态,例如“跑得气喘吁吁”、“红得发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