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该用订金还是定金 买房子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在现今社会,虽然我们常听闻关于房哥、房姐的故事,但这些仅仅是社会的一角,并不能代表普遍情况。真实的生活里,多数人仅在人生旅程中购入一处房产,有时甚至需要全家之力来完成。对于购房这一重大决策,我们必须谨慎再谨慎。
当人们踏入购房的旅程时,往往会遇到一系列的款项名词,如定金、订金、诚意金和意向金等,这些称谓在未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前,常由开发商收取。尤其是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细微差别,但在法律上却有着天壤之别。
简明扼要地说,定金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那么他们将失去要求返还定金的;而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相比之下,订金更接近于预付款的性质。违约情况下,订金并不会直接导致没收或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而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过错来判定违约责任。
具体到购房过程中,如果消费者支付的是定金,由于某些原因决定不再购买已定的房屋,那么已缴纳的定金将不予退还。相反,若是开发商收了定金却不愿继续与已交定金的消费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出售房屋,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若消费者支付的是订金,通常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但在缴纳订金时,消费者应仔细查看合同条款,确保有关于不买可退的明确条款,并了解退还订金的具体期限以及开发商逾期不退订金的违约责任。毕竟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寻找条款漏洞,拖延退还已缴的订金。
特别提示:在签署购房合请务必仔细核对合同中注明的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等其他意向金。通常情况下,定金违约后不可退还,而订金违约则可以要求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