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9等于1什么_五减四等于一


四年级的同学们,我们今天来探讨一个数学题目,关于容斥原理的应用。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数学老师刘小龙。我知道有些同学在解这道题时,误以为答案是53盏灯,但实际上这个答案是错误的。

题目是这样的:一排排有编号从1到100的灯,总共有100盏灯是亮着的。我们要把编号是3的倍数的灯的开关拉一次,接着再把编号是5的倍数的灯的开关再拉一次。那么,最后还有多少盏灯是亮着的呢?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理解亮着的灯有哪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开关没有被拉到的灯,第二种是被拉了两次的灯,这两种情况下的灯都是亮着的。

我们计算第一次被拉到的灯的数量。由于100除以3等于33,所以第一次有33盏灯的开关被拉到了。接着,我们再计算第二次被拉到的灯的数量。100除以5等于20,所以第二次有20盏灯的开关被再次拉动。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点需要注意,那就是有部分灯的开关被拉了两次。这些灯就是既是3的倍数又是5的倍数的灯。我们用100除以15,发现结果是6,也就是说有6盏灯被拉了两次。

我们不能简单地用100减去第一次拉到的灯的数量再减去第二次拉到的灯的数量,再加上被拉了两次的灯的数量来计算。这样算出来的结果是53盏,但这其实是错误的。

为了更准确地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画一个图来帮助我们理解。原本有100盏灯,第一次拉了33盏,第二次拉了20盏。在这其中,有6盏灯是被拉了两次的。而那些只被拉了一次的灯就是熄灭的灯。

那么,实际熄灭的灯的数量是第一次被拉到的33盏减去被拉了两次的6盏,再加上第二次被拉到的20盏再减去那6盏。而亮着的灯的数量就是100减去这些熄灭的灯。具体计算为:第一次熄灭的是27盏,第二次熄灭的是14盏。最后亮着的灯的数量是100减去这41盏,实际亮着的灯总共有59盏。

希望同学们能够通过这个例子,深入理解容斥原理的应用,并在以后的数学学习中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