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_劳动关系管理包括哪些
人事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关系类型及其认定顺序
在用工过程中,存在三种主要的关系类型:人事关系、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这三种关系的认定遵循一定的优先顺序。当发生用工纠纷时,首先会考虑是否为人事关系,如果不是则转向劳动关系,若劳动关系无法认定,则最后认定为劳务关系。
人事关系概述
人事关系一般指的是人事行政关系,它在人事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这种关系涉及各级人事行政与其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互动,以及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人事关系主要源于如录用、培养、考核、奖惩、任免、工资、福利、保险、及流动调配等人事管理活动所形成的义务关系。其中,人事关系涵盖两种人员:一种是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人员,另一种是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劳动关系的定义与特点
劳动关系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统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当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将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执行其安排的工作,并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这样的安排将产生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关系,其中劳动者将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并享受劳动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国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与、事业、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将依照该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其所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这类人员将受到《国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
劳务关系的解析
劳务关系是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劳动者与用工者会根据口头或书面的约定进行合作。劳动者将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是特定的劳动服务,而用工者则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