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会议记录的范文
【文章摘要】
会议纪要,作为记叙性公文的一种,是会议记录的深化与整理。它详细记载了会议的主要情况及议定的各项事宜,是传达政令、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关键文种。在特定情境下,发布会议纪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针对以下五种情形,尤其需要编撰会议纪要:
1. 领导班子会议,针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后,需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传达与执行。
2. 当涉及多部门协作的工作,需明确职责划分、衔接及人员调配等,此时需通过协调会议并形成纪要,以避免相互推诿及矛盾。
3. 在决策执行过程中,若遇到需细化、调整或规范的问题,且不适宜再次下发文件时,应通过会议明确并形成纪要,作为决策的补充与完善。
4. 对于现场办公性质的会议,如资金调度、工业生产调度等,因其议题具体并涉及各方面,为确保执行与落实,需形成会议纪要。
5. 由领导召集的座谈会、协商会等,既包含情况交流又涉及工作探讨,且有明确执项时,也应编撰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在结构上通常包括开头与主体两部分。开头部分需清晰交代会议的基本信息,如时间、地点、主题、参会人员等。而主体部分则详细记录了会议的内容与议定的具体事项。
在撰写会议纪要时,需注意避免以下常见问题:一是不善于概括与归纳,导致内容杂乱;二是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不具体;三是不当突显领导发言。在记录与撰写时,应以会议内容为主,领导发言仅作为共识的参考。
相较于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具有纪实性、概括性、条理性和主语特殊性四个特点。它如实反映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使用概括性语言,条理清晰地进行记录,并以“会议”作为主语,明确表达看法与决定。
在编写会议纪要时,正文的写作首先要简要介绍会议的基本情况。接着详细叙述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定事项。其主要写法包括集中概述法、分项叙述法以及发言提要法。集中概述法适用于议题单一的会议,而分项叙述法适用于内容较多的情况。发言提要法则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应用。
在实际的公文写作中,需明确区分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的区别。会议记录是对会议的留存与备查,而会议纪要则是向特定对象行文并发挥效用的正式公文。了解二者的区别对于正确撰写公务文书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