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包括6个方面
企业所得税汇缴细则及所需资料概述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范围说明
企业在筹建期间不进行汇缴。定期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人,不进行汇算清缴。对于实行核定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人,则需要进行汇缴。无论年度内是否盈利或处于减税免税期间,凡在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营)或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人,都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缴。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内容
对于居民企业来说,其企业所得税汇缴内容主要包括:
1.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其附表。
2. 财务报表。
3. 相关备案事项的资料。
4. 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分支机构的征税方式及预缴税情况。若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需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报告。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还需报送相关报告表。分支机构的相关营业收支情况应报送所在地主管税务。对于跨地区经营的企业集团,总机构需统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缴。经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还需提交各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等相关资料。
三、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申报要求
对于非居民企业而言,在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需如实填写和报送以下资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若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采取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的企业还需获取相关证明并按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提交相关资料。采用电子方式申报的企业需保存相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申报资料。此外还需提交税务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