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广告人读后感20字


《广告法》的最新修订已由全国人顺利通过,并将于今年金秋九月正式实施。在襄阳日报社,作为广告发稿中心的编审人员,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并掌握新《广告法》的各项要求,这是我们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石。

此次《广告法》的修订力度显著,其影响广泛而深远。襄阳日报社对此高度重视,积极人员学习。我本人也通过网络平台下载了新修订的《广告法》,进行了详尽的研读与探索。通过学习,我了解到新法不仅对虚假广告和明星代言广告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还新增了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条款,以及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和互联网广告的专门规定。大众传播媒介在广告发布方面的监管力度也得到了加强。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新法对虚假广告的媒体责任提出了新的要求。鉴于媒体是广告发布的关键渠道,新修订的广告法对媒体及其平台发布了更为严格的广告规定,并增大了违法成本。例如,对于媒体发布的虚假广告,罚款金额从原先的广告费用的1到5倍增加到了3到5倍,对于无法计算广告费用的情形,最高罚款额甚至达到了200万。这一举措显示出法律对媒体刊登违法广告的严厉警告。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媒体内部的广告刊登管理体系。襄阳日报社为此特别成立了广告发稿中心,负责审核和把关相关广告。现实中也存在部分媒体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管理规定的情况。但我坚信,建立完善的广告管理体系是规避风险的关键。只有管理体系健全,责任才能明确,规范的管理才能促进媒体的健康发展。

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广告管理规定。一些媒体虽然有规章制度和处罚措施,但往往只停留在口头和纸上,而未能付诸实践。新修订的广告法实施后,我们应确保规定不仅写在纸上,更要落实到行动上。作为主流媒体,我们有责任将治理广告刊登管理中的“危机”转化为提升社会责任和公信力的“契机”,切实做好广告刊登的管理工作。

——周勇军 襄阳日报社广告发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