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最低工资标准2025


四川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迎来调整

1月2日,四川省发布消息,全省即将进行一次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这一举措的,是基于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的综合考量,旨在更好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通知内容,省决定对现行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新的标准如下所述:

对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第一档的月工资定为每月2330元,换算成每日则为107元;第二档的月工资为每月2200元,对应的每日工资为101元。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的每小时工资为23元;第二档的每小时工资为22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标准中包含了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一些如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以及非货币性补贴等费用并不包括在内。对于提供食宿的用人单位,所支付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各市(州)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标准档次,并经当地确定后于10日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全省各级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这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这一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将持续三年。与此此前印发的《四川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2〕1号)也将随之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