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广告费计入什么科目


随着岁末的临近,众多企业已着手准备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预处理工作。在税务法规限定的范围内,一部分企业的广告费用支出得以在税前扣除,这其中的凭证便是。

事实上,并非只有标明“广告费”的才能享受税前扣除待遇。只要某项支出实质上属于广告费用,并满足法定条件,它同样可以按照广告费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 隐蔽的广告费 disguised as 技术服务费

在网络时代,广告的形式愈发多样化,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进行广告宣传,已成为企业的常态。企业常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宣传自家产品或服务,并支付相应费用,同时获取。

有些广告隐藏得颇为巧妙。比如,竞价排名在搜索引擎或网上商城中,就常常被企业误解。企业支付相关费用后,当消费者在第三方网络平台搜索特定产品或服务时,该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会靠前展示,而且费用越高排名越靠前。尽管第三方网络平台可能会将其解释为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的排名提升,即技术服务费,但从实质上来看,这依旧是广告投放的一种形式。

● 命名误导的广告费 disguised as 赞助费

赞助活动是企业常见的营销手段,如赞助体育比赛、演唱会、电视节目等。这些赞助有时以场边广告牌、冠名或官方指定产品的形式出现,开具的品目多为“赞助费”。企业在账务处理中也将此类费用计入赞助费支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赞助支出在计算应所得额时一般不能扣除。但关键在于区分赞助支出的性质。如果赞助费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即使名为“赞助费”,在实质上依然可能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广告费。

企业在处理此类费用时,需仔细甄别费用的性质和实质,确保合规处理。无需过多纠结于费用的命名和品目,关键在于费用的实质和用途是否符合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