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货车装货卸货告知
通告关于增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入威离威管理服务的通知
为有效防控输入与输出风险,确保防控与民生保障工作协同进行,针对进出我市的货运车辆及其司乘人员防控工作,特发布以下通告:
一、市际边界服务站通行规定
关于入威返威车辆:持有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的车辆,在进入市际边界道路管理服务站时,需出示相关及证明。服务站将对车辆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码及行程码查验。通过验证后,车辆需进行一次核酸采样并扫码填报相关系统。随后,由目的地接货方或相关业务对接方负责将货运车辆“点对点”接回,确保途中不逗留、人员不下车。接货方需提前与司乘人员联系,并在服务站等候。各类证明文件需清晰表明与所接车辆的业务关系,并承诺遵守防疫措施。离威车辆则需持有相关证明文件并测温正常后方可通行。
二、后续管理服务措施
外地来威车辆在完成装卸货后,需由接货方引导至特定停车区域,期间司乘人员不得下车并与本地人员接触。作业完成后,需由接货方引导驶离。本地车辆在返回后至再次执行运输任务前,需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并由企业或业务对接方实施健康管理措施。不再运输的车辆及司乘人员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相关注意事项
各市(区)指挥部在核发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时,需向申请人说明上述规定。申请人需向司乘人员传达通告内容,并提前准备相关证明以便接车。申请人还需告知违反规定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