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科目表


以下表格为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之外的企业所适用的填报表。

第一项“营业收入”,指的是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的总和。与表A100000第一行相匹配。

第二项“主营业务收入”,具体反映人按照行业特点分类的主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由多个子项加总而成。

第三项“销售商品收入”涉及到的业务包括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等销售活动,并涵盖房地产开发企业(排除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

第四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专指人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按照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销售商品或其他相关业务的收入。

关于“提供劳务收入”,涵盖了如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等多项劳务活动所产生的收入。

第六项“建造合同收入”涉及人从建筑物(如房屋、道路、桥梁等)及大型机械设备(如船舶、飞机)等建造活动中取得的收入。

第七项“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囊括了因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所获得的租金收入。

未列举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详见“其他”一项。

对于“其他业务收入”,依据行业特性,详细列出了如销售材料、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等多项子类。

特别地,“营业外收入”一栏,包括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例如,“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反映了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所获得的净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补助利得”等分别对应着特定交易或活动所获得的净收益。

“盘盈利得”涉及清查财产过程中发现的盘盈情况。“捐赠利得”则是指从企业、或个人处无偿获得的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捐赠。

“罚没利得”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罚款、没收等行为所获得的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指的是因无法偿付而确认的收入。

对于“汇兑收益”,仅适用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涉及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汇率变动收益。

“其他”一项,涵盖了未在前述项目中列举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包装物租金收入及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