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的区别


探索三大推理模式:演绎、归纳与溯因

何为溯因推理?

溯因推理,是探寻最佳解释的过程。简言之,它是一种从结果出发,推导事件发生原因的思维方式。

在日常中,我们常常不自觉地使用溯因推理。比如,当心爱之人面带不悦时,我们会试图找寻其生气的原因。探求清晨湿漉漉的马路背后,究竟是夜雨降临,还是洒水车的功绩,这就是溯因推理的实践。

溯因推理的定义如下:

观察到令人惊异的现实情况P;

若解释E为真,则P的发生变得合乎逻辑;

有理由认为E是真实的。

尽管我们频繁地运用溯因推理,但深入理解其内涵的人并不多。溯因(Abductive reasoning)、演绎(deductive reasoning)和归纳(Inductive reasoning)并称为人类三大推理模式。

溯因推理的思想源头可追溯至西方逻辑学之父亚里士多德。他在《前分析篇》中提及了推理的三种类型。皮尔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溯因推理”的概念。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哲学家、逻辑学家、实用的先驱,正式定义了溯因推理,被誉为溯因推理的奠基人。

皮尔士运用三段论的结构,阐释了三种推理的区别。他将推理分为规则(rule)、情况(case)和结果(result)三个部分,通过不同的组合排列来区分演绎、归纳和溯因。

演绎从规则和情况推导出结果;归纳从情况和结果中总结出规则;而溯因则从规则和结果中推断出情况。

对于规则、情况和结果的关系或许有些许困惑,让我们看看皮尔士是如何通过“豆子示例”来阐释这三者联系的。

演绎推理示例:

规则:此袋中豆子皆为白色。

情况:这些豆子取自此袋。

结果:这些豆子是白色的。

此为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的体现,回顾其经典结构:

(大前提)所有人都会死亡;

(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

(结论)苏格拉底会死亡。

归纳推理示例:

情况:这些豆子取自此袋;

结果:豆子为白色;

规则:由此推导,此袋中豆子通常为白色。

溯因推理示例:

规则:此袋中豆子皆为白色;

情况:眼前的豆子是白色的;

结果:这些豆子很可能取自此袋。

皮尔士的豆子实例虽然简单,但却生动地说明了三种推理模式之间的关系。将这三种推理放在一起比较,可以更直观地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有人可能会认为,规则、情况和结果的组合不止文中所述的三种,但实际上,经过仔细推敲,我们会发现其前后顺序的变更并不影响逻辑的完整性。例如,在溯因推理中,情况与结果的交换并不改变其推理的本质。

皮尔士还强调,“所有涉及科学观念的推理,都是基于外展(即溯因)得出的,并且这些观念都可以通过演绎来验证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