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员的工作职责与内容

出纳工作是财会工作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其职能可以概括为收付、反映、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1) 收付职能。
出纳的最基础职能是处理收付款项。无论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货物价款收付,还是往来款项的收付,以及各类有价证券和金融业务的办理,都必须经过出纳人员的手。
(2) 反映职能。
出纳通过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对单位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核算,包括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价证券的各种明细分类账。这样,可以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完整、系统的经济信息。反映职能是出纳工作的重要职能之一。
(3) 监督职能。
出纳要对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特别是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程监督。
(4) 管理职能。
除了传统的保管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出纳还承担着多项管理职责。这包括对银行存款和各种票据的管理,对企业资金使用效益的分析研究,为企业的投资决策提供金融信息,甚至直接参与企业的方案评估、投资效益预测分析等工作。
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的规定,出纳员有以下职责:
(1) 根据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处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这包括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确保非现金结算范围内不使用现金;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及时将超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做到日清月结,核对账面余额和库存现金,以及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
(2) 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然后编制收付款凭证,再按照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计算余额。
(3) 按照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相关批件,处理外汇出纳业务。随着国际间经济交往的增多,外汇出纳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出纳员应熟悉,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手续,以避免外汇损失。
(4) 出纳员必须确保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也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给其他单位进行结算。这是出纳员必须遵守的纪律,也是防止经济犯、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环节。
(5) 出纳员要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要建立符合本单位情况的保管责任制,如发生短缺,属于出纳员责任的要进行赔偿。
(6) 出纳员还要负责保管相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这些物品的安全保管非常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因丢失印章和空白票据给单位带来损失的情况并不罕见。出纳员必须高度重视,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单位的财务公章和出纳员名章要分开管理,并按规定使用。各种票据要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以确保安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