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开除和辞职的区别


公职开除和辞职的区别  

针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公职的情况,该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处分,表明其程度非常严重,往往涉及到有期徒刑的情况。除此之外,也存在因正常原因被辞退的情况。

对于因开除公职而离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他们是否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存在差异。由于公务员工作的稳定性较高,通常只要不出现重大错误,他们不会失去工作。从各地的失业保险条例和实施细则来看,公务员因为在职期间未缴纳失业保险费,所以被开除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对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包括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等,他们是需要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这意味着,这些人员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由于他们在工作期间已经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因此被开除公职后,只要满足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满一年),且未有期徒刑执行等情况下,他们是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反,公务员则因为未参与失业保险缴纳,即使被开除公职也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年限,它与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密切相关。例如,缴费年限满一年但不足五年的,领取期限为十二个月;缴费年限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领取期限为十八个月;而对于缴费年限超过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在被开除公职后,由于未缴纳失业保险,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在职期间参与了失业保险的缴纳,所以在被开除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有期徒刑执行的则无法享受这一待遇。

  公职开除和辞职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