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古之史实为方志的含义

地方志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其编修不仅是我国独特的文化传统,更是一种延续了千年的传统。江苏作为方志大省,历代传承下来的地方志近800种,占据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最近,《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即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这一条例为地方志的编纂、出版、利用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制定了详细规定。
为了留存历史的记忆,引发人们的乡愁情怀,《条例》特别强调了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规定每年编纂一本年鉴,记录当年的重要事件和变迁。明确地方志书的编纂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负责的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确保编纂工作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对于擅自编纂的地方志,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结合江苏省的具体情况,《条例》特别提到了对重大自然灾害、独特地域文化和传统村落等内容的记录与传承。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的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编纂一系列反映江苏特色的志书,包括《江苏援疆建设志》等,旨在记录江苏的历史变迁和贡献。通过编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志书,留住乡愁,为乡村振兴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除了记录历史,地方志的实用性也是《条例》关注的重点。明确要求地方志的成果应当共享共用,县级以上应加强方志馆的建设,并鼓励数字化发展。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已经制定了全国地方志系统第一个数字化地方标准,并向全国推广。通过建设地方志资源智能检索系统和专题地理信息系统,为公众提供智能化的检索服务。
信息时代对地方志的信息化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员江庆柏看来,地方志的编纂需要关注数据可视化的问题,通过数据库化的方式使海量的地理信息定位查询更为便捷。《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地方志从数字化向数据化、智能化发展,让数据成为历史的见证。江苏省还将通过摄制影像志、加快建设智能检索系统等方式,全面展示江苏的历史成果,为社会提供智能化情境检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