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千字科普:返费不给属于犯法吗(详细资料介绍)

中新社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李磊)据官方消息,近期,针对注册制下的中介机构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制定了《关于提升中介机构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行动旨在推动公司债券发行注册制的深化,助力交易所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也是为了强化债券中介机构的全程执业规范,确保中介机构能够切实履行其“看门人”的职责。
近年来,信用债市场增长迅速,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发展模式转型的挑战,债券市场正在从“量的扩张”向“量质并重”的新阶段转变。
据了解,《指导意见》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包括强化证券公司的债券业务执业规范、提升证券服务机构的执业质量、加强质量控制和廉洁从业要求、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依法加强监管以及完善追责体系等。
在强化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规范方面,《指导意见》要求主承销商要以发行人质量为导向,建立全面的尽职调查体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其偿债能力。主承销商还需要引导发行人合理规划融资结构,有效防范高杠杆过度融资的风险。还要求主承销商加强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的监督,对影响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事项进行详尽的分析和透明的披露。
对于承销环节,《指导意见》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要求承销机构在发行配售环节不得承诺发行价格或利率,不得将发行价格或利率与承销费用挂钩,并规范了簿记建档过程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除此之外,《指导意见》还强调要完善追责体系,对于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将严肃查处,并依法打击“结构化”发债和返费等承销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以规范市场秩序。也将推动行政追责和司法追责的高效联动,形成强大的综合执法震慑。
该负责人还表示,将认真研究并吸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尽快推动《指导意见》的正式发布实施,以切实提升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为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