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千字科普:聘礼十全十美是哪十样(详细资料介绍)


丹凤千字科普:聘礼十全十美是哪十样(详细资料介绍)  

订婚,也称为婚约,在我间传统上通常是在结婚前的一种仪式。这一过程包括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者通过媒人牵线等。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订婚并非结婚前的必需程序,未经订婚的婚姻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一)传小启

传小启分为“小定”和“大定”,小定的形式和名称多样,以“传小启”最为常见,还称为“通小启”“传小帖”等。在莱州一带,它被称为“换柬”“换帖”“下通书”“过小帖”。传小启是双方初步确认婚姻意向的一种书面形式。

枣庄一带把传小启叫“下通书”,首先要选择一个好日子,日期中带“六”和“九”的寓意“六六大顺”“天长地久”,带“十”的则表示“十全十美”。通书俗称“红纸绿帖”,也称“鸳鸯礼书”,即十六开的红绿纸各两张。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信物如米和面寓意夫妻,麦麸表示年年有福,干鱼表示年年有余等。

山东各地对传小启的重视程度不同。有的地方会在红漆礼盒或拜匣内放上耳坠、戒指、手镯等作为押帖物。有些地方则在传小启的那一天准备酒菜招待,同时购买衣物及日用品作为彩礼。时兴见面礼的地方,还会将现金、衣物包在红包袱内由媒人送到女方。女方回启时,通常会放一些象征吉祥、缘分、甜蜜的物品。男方如果是读书人,女方可能会回送文房四宝、四书五经等。

此后,男方一般不能悔婚,女方如果有异议,则可以选择悔婚。鲁南地区如果传小启后反悔,会遭到的谴责,甚至需要支付“青春损失费”。

(二)传大启

传大启也就是“大定”,它正式签订婚约,确立两家婚姻关系。旧时的“大启”具有法律效力,相当于现在的结婚。传过大启后,两家可以互通庆吊,互送节礼。

旧时的婚启柬帖制作精美,男方用绿色龙帖,女方用粉红色凤帖。文字内容多为表达对婚姻的美好期待和对对方的仰慕之情。在山东各地,传大启的仪式十分隆重,男方要准备酒席、礼物等,请会写红柬的人、有名望的人陪客等。有的地方还要选择吉日吉时传启。

传过大启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得到社会公认。在旧社会,如果一方因故死亡,另一方需要遵守一些特定的规则和习俗。如今,许多地方仍然先按照旧俗传启订婚,然后再去部门登记结婚。民间对于提出退婚的一方(无论男女)在传过启后仍然视为不道德的行为。

山东有些地方不分传大启和传小启,只有一次通启和允启,甚至有的不用婚启,仅凭口头承诺就定下终身大事,但双方信守承诺,终身不变。(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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