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婚假为啥突然变短?15天到3天只用了多久?
关于婚假天数从15天缩短至3天所用的时间,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中国不同历史时期法律法规的变迁。最显著的缩短发生在2011年。
在此之前,根据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夫妻双方结婚登记后,可以享受为期15天的婚假。这是当时法律规定的一个标准长度。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政策的调整,尤其是为了提倡婚育新风、鼓励生育,国务院在2001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婚姻登记机关职责范围的请示的通知〉的通知》,其中虽然不直接规定具体的婚假天数,但导向性地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职工基本休假权利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婚假、产假和生育津贴的标准。这为后续的缩短埋下了伏笔。
真正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将法定婚假大幅缩短的关键节点,是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这部法律的修订,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规定了婚假的具体天数,将“婚假为3天”写入了法律条文。这意味着,从2011年8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法定婚假统一调整为3天,虽然一些地方性法规允许在3天基础上增加一定天数。
因此,从普遍享有15天法定婚假到全国统一调整为3天,这一过程主要是201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所推动的,大约经历了约30年的时间演变,其中2011年是关键的转折点。在此之前,各地对于15天婚假的上限规定已有所松动,但2011年的法律修订标志着法定标准的正式大幅缩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