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这两种强制措施到底有哪些不同需要了解清楚


居住与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常用的两种强制措施,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但在具体实施方式和适用条件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两种强制措施进行详细比较。

定义和性质

居住是指司法责令被追诉者不得擅自离开住处,并对其行动加以的一种强制措施。它是一种限制被追诉者的强制措施,但程度比要轻。居住的执行是,被居住的人要住在指定的处所,未经执行批准不得随意离开;重大还有被和住进专设的居住所,限制与他人通讯和会见等限制,一般不能超过六个月。

取保候审,是指责令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或暂时解除其的一种强制措施。由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犯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地的执行。必要时,可以依法传唤犯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的地点讯问。在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用保证人或者保证金担保。对危害社会治安的犯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时,可责令其在指定的时间内直接到指定的地点报到,接受传讯,对其传讯不到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传唤。

适用条件

居住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于符合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居住;

2. 对于符合条件,但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居住;

3. 对于符合条件,但如果是不能长期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的犯嫌疑人,也可以居住;

4.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交纳保证金的,可以居住。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期限届满,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执行方式和限制

居住的执行方式主要是对被追诉者进行,限制其,要求其住在指定的处所,未经执行批准不得随意离开。重大还有被和住进专设的居住所,限制与他人通讯和会见等限制。居住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六个月。

取保候审的执行方式主要是要求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或暂时解除其。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是有固定住处和收入,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的人,并且与本案无牵连。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应当根据情况、犯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和保证人的能力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十万元。取保候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

适用阶段和程序

居住和取保候审的适用阶段和程序也有所不同。居住主要适用于阶段,由决定和执行。在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如果认为有必要,也可以适用居住。而取保候审则适用于、起诉和审判各个阶段,由、院和法院根据情况决定和执行。

在适用程序上,居住和取保候审都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对于符合适用条件的犯嫌疑人、被告人,由办案提出适用居住或取保候审的意见,并报请上级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办案制作决定书,并通知执行执行。

适用效果

居住和取保候审的适用效果也有所不同。由于居住是一种限制被追诉者的强制措施,因此其适用效果比较强烈,对被追诉者的心理压力也比较大。在居住期间,被追诉者必须住在指定的处所,不得随意离开,不得与他人通讯和会见,生活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居住对于被追诉者的心理压力比较大,对于的进展和结果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而取保候审则是一种相对较轻的强制措施,对被追诉者的限制也比较轻。在取保候审期间,被追诉者可以自由地生活和工作,只需要保证随传随到即可。取保候审对于被追诉者的心理压力比较小,对于的进展和结果的影响也比较有限。

居住和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常用的两种强制措施,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虽然它们都是限制被追诉者的强制措施,但在具体实施方式和适用条件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居住主要适用于阶段,对被追诉者的限制比较强烈,对于的进展和结果也会有一定的影响。而取保候审则适用于、起诉和审判各个阶段,对被追诉者的限制比较轻,对于的进展和结果的影响也比较有限。

在适用程序上,居住和取保候审都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由办案提出适用意见并报请上级审批。在决定适用时,应当综合考虑情况、被追诉者的情况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确保适用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居住和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强制措施,对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在适用时应当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被追诉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也需要注意适用效果,确保的公正、合法和高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