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


《吕氏春秋·先识篇的智慧》

故事皆出于古代经典《吕氏春秋》之《先识览·察微篇》。首篇所述为子贡与赎人之事。

在鲁国,其法律条文规定:若鲁国人在外成为他人的,有能赎之者,可向府中索取赎金。子贡遵循此法,从外赎回鲁国人,但归国后却未索取赎金。孔子对此行为表示了质疑:“赐你之举有所失。自此以后,鲁人将不再赎人。”不取赎金看似高尚,但若长期如此,将导致无人再为沦为的鲁国人赎身。

子路则有一个受牛的故事。子路救了一名落水者,那人为了感谢他,送他一头牛。子路欣然接受。孔子对此表示赞赏:“自此以后,鲁人必将积极救援溺水者。”这是因为做好事既能得到心理满足,又能获得实际利益,何乐而不为呢?

那么,《吕氏春秋》的编纂者对此有何看法呢?编者对孔子的不同评价表示了赞同与赞赏。他们认为,孔子能够从小事中洞察人心,见微知著。从这两件事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编者的意图十分明显:子贡的赎人行为虽有其可商榷之处,但子路的受牛之举则值得称赞。

对于子贡的做法,其值得探讨之处在于他无意间提高了做好事的标准。将本应是正常的行为拔高到了违反常理的道德高度,这无疑对那些准备做好事的人进行了道德。虽然子贡的本意可能并非如此,但客观上确实造成了人们对做好事望而却步的效果。

相反,子路的做法则显得十分合理且正常。救人本就是义举,无需多言。子路并未向被救者索取报酬,而被救者主动给予也是合情合理的。这样的行为让其他人明白,做好事不仅能让心灵得到满足,还能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名利双收的效果,何乐而不为呢?我们期待这样的社会风气能够持续下去,使社会焕然一新。

至于那些高阶的道德模范如割肉喂鹰、舍身喂虎等行为,那是佛家或一心向佛者所追求的境界。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还是量力而行吧。我们应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力所能及的地方开始,为社会传递正能量,让我们的世界因我们的善举而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