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怎么缴纳
4月11日,从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会传来消息,自本市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以来,广大市民对此展现出浓厚的兴趣。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的问题,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详细的解答。
关于试点对象的范围:
答:参与此试点项目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特定条件,即年龄介于16周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在本市灵活就业,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被视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关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优惠:
答:对于在本市购买首套城镇自住住房的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性低息,目前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仅为3.25%。他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一年期定期利率计算利息。在规定标准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依法享受扣除。符合条件的缴存人还可以获得的缴存补贴。
关于缴存方式的选择:
答: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三种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一是按月缴存,需每月等额缴存,期限不少于24个月,月缴存金额在180元至3500元之间。二是一次性缴存,即一次性存入缴存资金,留存期限为24个月,缴存金额在180元至43750元之间。三是自由缴存,缴存次数不受限制,但单笔缴存金额和每月累计缴存金额不超过76200元。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在使用住房公积金前,他们可以灵活提取缴存资金,但提取后和缴存补贴等权益会相应变化。使用住房公积金后,符合约定的缴存人也可以申请提取使用个人账户的存储余额。
关于缴存方式的具体操作:
答:为了方便灵活就业人员随时随地、无需出门即可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我市已经在微信和支付宝上推出了相应的服务。市民只需在小程序或支付宝中搜索“重庆公积金”,通过简单的注册登录、业务授权、开户、选择产品及缴款步骤,即可轻松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在线办理。
对于其他疑问,市民可以拨打023-12329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