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躲着不露面也能判离婚?别担心法院有招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选择躲着不露面,确实会给审理带来一定困难,但并不意味着无法判决离婚。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
首先,法院会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被告参加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下落不明的,可以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
其次,如果被告在公告期间内仍然不出现,法院会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结合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如果证据充分表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即使被告不参与诉讼,法院也有权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因此,被告躲着不露面并不会影响法院的判决,只要法院能够通过公告等方式确保诉讼的公正进行,就可以依法判决离婚。所以,别担心,法院有招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