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费什么时候交_暖气费可以中途再交吗


近期,菏泽华平小区的韩先生向本报新闻部门反映了他的困扰。他希望在供暖季的进行中开通集中供暖服务,但却得知需支付全年的取暖费用。对此,韩先生感到难以接受,并期待得到记者的协助。

市民声音:期待灵活计费方式

据韩先生介绍,他在12月10日租住了该小区的房屋,当时供暖季已开展近一个月。由于家中拆迁,他选择租赁此房并计划开通供暖。当他前往热力公司缴费时,却得知需缴纳整年的取暖费,这让他感到十分不解。

韩先生提出质疑,他未能在初期使用供暖服务,因特殊情况如搬家等未能及时缴纳费用,是否能够获得减免。他认为,热力公司应依据实际用暖时间来计费。

不仅是韩先生,菏泽四季花城的张先生也表达了类似的疑虑。张先生常年在外工作,仅在春节期间回家居住不足一月。他希望了解是否可以按月或按实际使用天数缴纳取暖费。

热力公司的立场:固定计费不变

经牡丹全媒体记者的了解,我市供暖季固定在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共计四个月的供暖期。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每平方米的取暖费为24元。

记者就中途用暖能否按实际使用时间计费的问题咨询了菏泽的三家主要热力公司。这些公司均表示,使用集中供暖的市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取暖费。尽管对于特殊情况,他们可以开通入户阀门以供暖,但用户必须支付全额费用。

供暖的考量与挑战

据记者了解,我市采用面积计费供暖收费方式。此成本是基于整个采暖季的平均成本进行计算的。由于天气变化和供暖需求的变化,中途加入供暖系统会带来一系列的挑战和不确定性。

在天气较暖和的供暖季初期和末期,热企的供暖成本相对较低。在寒冷的供暖季中期,热企的成本会相应增加。若市民要求按天或按月计费,对于热力公司而言可能存在损失。

菏泽的各家热力公司强调了提前做好供暖准备工作的重要性。为保证供暖质量和有效性,他们需要在特定时间内确定用暖户数,并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准备工作。

三家热力公司均呼吁市民遵守规定,在指定时间内缴纳取暖费。他们表示这不仅是保障供暖质量的必要措施,也是维护供热秩序和避免潜在严重后果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