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安全生产标准化
一、循环水场回水管道缺少监测设施以识别物料泄漏。
依据《石油化工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T 3024-2017)的规定,循环水场回水管道必须配备物料泄漏监测设备,用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物料泄漏。
二、使用现场的通风及防潮措施不足,未设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根据《使用安全技术要求》(AQ 3014-2008)的规定,使用场所必须保持干燥和通风,并应安装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使用单位的仓库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和与可能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
三、储气罐及供气总管的安全措施缺失。
按照《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14)的规定,储气罐上必须安装安全阀,且储气罐与供气总管之间应设置切断阀。
四、整流装置与氯压机(氢压机)动力电源未建立报警连锁系统。
根据《职业危害防护导则》(GBZ/T 275-2016)的要求,整流装置与氯压机(氢压机)的动力电源应该设立报警连锁系统,以提高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及安全性。
五、工业车辆维护期间应严格禁止烟火行为。
依据《工业车辆使用、操作与维护安全规范》(GB/T 36507-2023)的规定,在车辆维护时,应禁止吸烟、点火等可能产生火花的操作,以及使用明火等行为。
六、电动叉车充电区通风设施的配置不当。
按照同一安全规范的标准,电动叉车铅酸蓄电池的充电装置区必须设置指定区域,同时应有冲洗和中和溢出电解液的设备、适当通风设施等以驱散可能的气体,以及相应的消防和防止车辆充电装置的措施。严禁在充电区内吸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七、工作温度过高的压缩空气架空管道缺少热补偿措施。
按照《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工作温度超过100℃的压缩空气架空管道必须有热补偿措施,以应对高温环境对管道造成的影响。如果用户需要利用压缩空气的热量,管道应进行保温处理;在寒冷地区,室外架空敷设的压缩空气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八、二氧化硫作业区未设置机械通风及排风系统。
根据《硫酸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的规定,涉及二氧化硫的区域必须设置机械通风和排风装置,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九、聚乙烯厂房缺乏机械通风装置。
依据《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在有氯乙烯外逸的聚乙烯厂房内,应根据不同污染情况配置相应的机械通风装置。
十、集中焊接作业地点的通风不足。
根据《焊接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的规定,在焊机集中的工作地点应实施全面机械通风,以确保焊接作业的安全和减少有害物质的产生。